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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的使用?

什么是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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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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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法》第63条第2款第4项规定,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 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为了科学研究和实验的 目的使用有关专利,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促进技术的进 步。所以,这里的“使用”,只能理解为制造与使用专利产品,而 不应理解为销售专利产品,制造与使用两种行为可以是专为科研、 教学的目的而进行,但销售就与商业目的分不开了。
  因此,销售行 为是不能允许的,哪怕是把专利产品销售到科研单位、教学单位或者实验室,也不能摆脱侵犯专利权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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