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条内容是什么?
妨害清算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企业进 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 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追诉:(一)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 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涉及金额在五十万 元以上的;(三) 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 上的;(四) 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 上的;(五)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 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全部
妨害清算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企业进 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 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追诉:(一)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 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涉及金额在五十万 元以上的;(三) 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 上的;(四) 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 上的;(五)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 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九条虚假破产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公司、企 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 实施虚假破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承担虚构的债务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四) 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 上的;(五)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 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 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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