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安全水平有哪
核安全是核能发展的生命线。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新形势,特别是在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全世界高度关注核安全的情况下,国务院将其提上重要日程,发布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 “十二五”期间,提高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安全水平主要包含以下任务和措施:一是加强重大自然灾害对核设施影响的分析和预测预警。在核电站的设计和选址时应综合分析地理、气象、水文、居民分布、生态环境、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防范核事故的出现,保障核电站安全。 应开展核电厂址周围外部事件调查,深入地论证我国沿海发生强地震及海啸影响核电厂安全的可能性。开展外部事件概率安全分析工作,...全部
核安全是核能发展的生命线。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新形势,特别是在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全世界高度关注核安全的情况下,国务院将其提上重要日程,发布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
“十二五”期间,提高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安全水平主要包含以下任务和措施:一是加强重大自然灾害对核设施影响的分析和预测预警。在核电站的设计和选址时应综合分析地理、气象、水文、居民分布、生态环境、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防范核事故的出现,保障核电站安全。
应开展核电厂址周围外部事件调查,深入地论证我国沿海发生强地震及海啸影响核电厂安全的可能性。开展外部事件概率安全分析工作,包括地震概率安全分析和抗震裕量评估工作,对地震海啸风险进行深入评价,加强对核电厂地震监测、记录仪器和仪表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监测记录系统的有效性;改进相应的操纵员震后行动,提高核电厂的抗震响应能力。
改进和完善核电厂严重事故情况下的环境监测能力和应急控制中心的功能;制定核电基地多机组同时进入应急状态后核电厂的响应方案;评估应急指挥能力、应急抢险人员和物资的配备、协调方案。同时,应关注人类活动,特别是海岸围垦对环境、对核电安全的影响。
建立行业主管部门、核安全监管部门与气象、海洋、地震等部门的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按照现行的抗震标准对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的老旧厂房开展抗震校核,并根据校核结果进行加固或限期退役。根据核燃料循环设施厂址特点,建立外部应急支援接口,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抵御极端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提高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运行的可靠性。核安全设备在核设施运行中执行核安全功能,是核设施安全与防护、实体屏障的核心,其质量和可靠性对核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十分重要。“十二五”期间,应完善核安全设备相关法规要求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营运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和核安全设备许可证持证单位的安全责任。
强化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资质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建立健全持证单位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核安全设备设计验证和鉴定试验的评价和监督,制定核安全设备验证和鉴定的管理制度。加强核安全设备制造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完善驻厂监督制度。
完善进口核安全设备的注册登记和安检制度,加强对进口核安全设备的监管。强化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和无损检验人员等特种工艺人员考核评价活动的监督和人员资格管理。对在役设备进行有效的老化与寿命管理,确保设备在整个服役期内满足安全要求。
建立独立于营运单位和检验单位的无损检验能力验证体系。三是加强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整改,对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设施要限制运行或逐步关停。针对建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安全水准起点较低、设备严重老化、处于超设计寿期运行的研究堆进行彻底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实施安全改进。
建立研究堆及核燃料循环设施应急数据库,完成研究堆分类名录,明确管理要求,实施分类管理。完善研究堆许可证管理模式和定期安全审查方法。确定研究堆在停闭状态下的安全保障和管理方法。对大型研究堆实施严重事故管理。
开展研究堆概率安全分析和老化评估。完成快中子增殖堆等新堆型技术法规和技术审评原则及其下层技术文件的编制。完成部分研究堆内乏燃料组件向集中贮存设施的转移。对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设备进行分级管理。
加强核燃料循环设施工艺和安全研究,不断提高固有安全水平。建立核燃料循环设施运行经验反馈体系,强化核临界安全风险管理。规范和完善早期核设施的安全管理,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核电发展的方向、规模与速度,配套开展核燃料循环发展顶层设计,加强“三废”处理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强化流出物监测和环境监测。
四是规范核技术利用行为,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综合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大的核技术利用项目实施强制退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我国核技术利用领域已遍及工业、农业、医疗(学)、科学研究和国防等诸多行业,要求我们必须健全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放射源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建立高危险移动放射源跟踪监控体系。对辐照加工、科研、医疗等领域I类放射源和I类射线装置实施在线监控。全面开展对废旧金属回收熔炼的辐射监测,加强进出境口岸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监测。
城市放射性废物库配备放射性物质鉴别、分类、处理等配套设施。加大闲置、废弃放射源的收贮力度,确保新产生的废旧放射源依法及时送贮。推动废旧放射源的再利用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循环使用技术研究,倡导并支持废旧放射源回收再利用。
制定和完善核技术利用行业的准入制度,提高核技术利用装置安全水平。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