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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检查报告

谁帮找一骗关于道路安全检查的报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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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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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个WORD资料可以参考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5月23日至25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殷翠屏、吴义恒带领执法检查组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集中听取县公安局、交通局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分赴晋熙镇、弥陀镇、公路局、建设局、农机局以及有关基层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深入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两年来的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现将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重视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取得了较大成效。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县政府组织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县20余个职能部门为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细化了各职能部门在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职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联席会议制度对于促进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一定作用。 (二)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县政府及时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并在县皖西南山货市场主持召开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五进”(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宣传启动仪式,举行了千人集会,万人签名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工作的主力军,能积极履行职责,除自身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外,还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创造性地开展“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五进”工作台账,对宣传工作任务实行量化,做到个个有任务,人人有责任。
  县交通局、公路局、建设局、农机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乡镇政府也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大大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法制意识,推动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
   (三)加大投入力度,综合治理交通安全问题 近几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争取资金扶持,加大对公路修建、改造力度,改善交通环境,保障了道路安全畅通。  县公路局在2001-2005年期间共改造二级公路76公里,改造重要县道99。
  6公里,改造省道10公里。县交通局近几年共改建道路500公里,改建危桥2010延米/63座,设立警示标志11000根。目前,正在有步骤推进实施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项目。此项目的实施对于提高道路等级标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县建设局加大了城市道路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力度。“十五”期间,共投入1。2亿元新建、改造城区主、次干道14条、区间道路6条,绝大部分城区主干道实现了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相分离,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
  发展了城区公共交通事业,引进外资经营公交车,开通了两条公交线路,覆盖城区大部分区域,为广大居民的安全出行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开展专项整治,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县公安局针对我县交通安全的实际状况,积极组织交警大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农用车载客的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载客行为;二是开展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两年来共查纠摩托车交通违法6700余起,处罚驾驶人5000余人次,对摩托车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起到一定遏制作用;三是坚持开展边远山区交通秩序管理,县公安局组织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对赤百、太百公路进行经常性整治;四是结合文明创建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城镇违章停车、占道经营进行集中整治,规范城区交通秩序。
     (五)加强队伍建设,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县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为适应新形式,加强了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公开办事制度,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依据,力求文明执法、秉公执法。
  县交警大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经常性开展调查研究,对全县道路事故黑点、段逐一进行摸排,对事故黑点、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在日常工作中,多数交警默默地坚守自己的岗位,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如新城、晋熙交警中队多年来风雨无阻,坚持每天安排警力在学生放学、上学高峰时段在重点路口或校门口进行管理疏导。县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特别在春运和高考中考期间,严格车辆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广度、深度不够。部分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知之不多,了解不深,导致了许多违法案件的发生。如由于法制意识淡薄,城区占道经营、占道停车、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现象十分突出,导致人车混行、阻塞严重,交通秩序混乱。
    尤其是一些山区公路,违法占道建房,在路边堆放建筑材料等现象十分普遍,造成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因此,进一步加强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其工作势在必行。
   2、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执法存在薄弱环节。少数执法单位或执法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宗旨,未能充分掌握具体法律条文规定,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理念偏差。  有的误认为“管理就是收费,教育就是罚款”;有的执法态度粗暴,霸气十足,不按法律规定程序行事,动辄以不服从管理为由加重处罚;有的执法人员甚至存在特权思想,不能严于律己,不能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而是带头违法违规,严重影响了执法队伍形象。
   3、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力。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规定了相关职能部门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项职责,但少数职能部门未能根据职责要求,与公安交警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多数情况下,交通、交警、农机几个部门“单兵作战”,没有进行信息沟通,不能形成整体合力。由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够,导致在一些管理上造成了“什么部门都来管,什么部门都没管着”的尴尬局面。   4、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建设还不完善。
  我县境内公路基础设施薄弱,路况较差,特别是山区公路弯道多、路面窄、坡度陡,交通安全隐患大。设施建设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道路等级低,通行能力弱,无法满足通行要求;二是道路安全设施不完善,一些交通要道及中小学周边未能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或道路交通安全标志不齐全、不规范,有些道路交通标志设置不清,标志不明显;三是对于经常发生事故的黑点、段没有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比如城西向阳桥处已发生多起重大交通事故,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迟迟未能动工进行改造,隐患依然存在;四是城区停车场地缺乏,也从客观上导致占道停车现象的发生,且管理难度大。这些实际问题都需要采取措施,认真处理。
   5、农用车管理难度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用中巴车和农用三轮车上路载客问题依然严重。  据统计,目前我县境内有57辆农用中巴车和五、六百辆农用三轮车仍在从事客运工作,且大都在山区道路上行驶。
  由于这些车辆不是按照载客要求设计,而且车况极差,存在重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二是农机部门对农用运输机的管理、监督缺乏有效手段,造成农用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上升,成为我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死角。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经常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在重点、难点上下功夫,并要与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有机结合起来。
    要借助各种宣传媒介,结合各类交通事故案例,以案示法,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形成以遵纪守法者为荣,违法乱纪者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2、联席会议制度不能流于形式,其职责要求要落到实处。
  要定期召开会议,推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县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公安、交通、建设、工商、卫生、农机等有关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形成管理合力,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3、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一要积极争项引资,逐步加大对道路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对道路的修建、改造力度。二要按照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逐步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事故黑点的排查和整治力度,逐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
  对于新建、改造的干线公路,要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及国家标准,做到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并认真组织验收。  三要加快城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满足车辆停放需要,实现停车的规范、有序。
   4、进一步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源头管理,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制度。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违法行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充分利用科学设备和技术手段,在城区重要路口增设电子侦察设施,加大对超速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查处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等违法行为的过程中,要实行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结合,重在纠正违法行为。 5、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一要加强对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的监督检查,严格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工作。  二要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的监督,对检测站要实行定期检查。三要加强低速货车、公交车和拖拉机的安全管理。
  公安、农机部门要将低速货车和农用车的管理纳入到日常工作中,严格实行车辆、驾驶人的定期检测和检验。对农用中巴车、农用三轮车载客行为本着“疏堵并举”的原则,县政府完善农村客运网络建设,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既能有效减少非法载客运输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又解决了农民“出行难”的问题。
    在县城公交车的管理上,公安、建设、交通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创造一个合法有序的经营环境,保障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公交车的规范、有序发展。 6、要进一步加强公安、交通等部门执法队伍建设。
  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特别要加强交警协管员教育、管理,提高协管员的素质。  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惩执法队伍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为民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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