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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租了5个门面做生意,做的很好,房租要到期了,房主(单位的)被人怂恿想租给别人,就进行公开招租,举牌竞价,当我朋友还在举牌加价时,房主就落锤成交给怂恿的那个人,于是我朋友就不搬走,房主就把我朋友告上法庭,我朋友决定和他打下去,请问赢的希望大不。房主就是被人怂恿进行的幕后交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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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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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的优先权,《合同法》中的规定是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担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得注意了,这里说的优先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而不是续租时。 所以,你这朋友的官司能否打赢,得看看租房合同中是否有“房屋租期到期转租时,同样的价格原来的租户有优先权”这个约定条款了。如果有,这官司就有赢的希望了。

2007-07-22

50 0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补充一下飞鸟的回答:房主在所谓的公开招租中的行为,违反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比照《合同法》230条规定,你的朋友打赢官司的几率很大~~

2007-07-22

37 0

第一: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第二:在公开竞价情况下,房主与该竞价人属于恶意串通,他们之间的合同可撤消,当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的话。 所以你的胜算很大的!

2007-07-22

24 0

房屋租期到期转租时,同样的价格原来的租户有优先权.你的朋友肯定能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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