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文化/艺术 民俗传统

关于异地工作的探亲假问题

国发[1981]36号文件明确规定职工两地远居每年有一个月的探亲假的待遇。这个文件时间太久了,有没有近期的相关探亲假的文件呢?

全部回答

2007-07-11

0 0
根据我掌握的情况,职工和配偶不居住在一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仍然执行国发[1981]36号的规定."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然后根据情况加上往返的天数。职工探望配偶的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注意,按照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可以享受探亲假,军婚除外。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文化/艺术
民俗传统
地理
器乐/声乐
历史话题
书画美术
文学
舞蹈
民俗传统
民俗传统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