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的级别我国公务员具体有
国级(总理),副国级(副总理,国务委员),省部级(省长,省委书记,自治区主席及区党委书记,直辖市的市长和市委书记,部长),副部级(副省长,省委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及区党委副书记,直辖市的副市长和市委副书记,副部长),厅级(司长,厅长,地级市的市长和市委书记,直辖市设的区的区长和区党委书记,巡视员),副厅级(副司长,副厅长,地级市的副市长和市委副书记,直辖市设的区的副区长和区党委副书记,助理巡视员),处级(处长,地级市的局长,县委书记和县长,地级市设的区的区长和区委书记,调研员,公安局的支队长),副处级(副处长,地级市的副局长,县委副书记和副县长,地级市设的区的副区长和区委副书记,助...全部
国级(总理),副国级(副总理,国务委员),省部级(省长,省委书记,自治区主席及区党委书记,直辖市的市长和市委书记,部长),副部级(副省长,省委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及区党委副书记,直辖市的副市长和市委副书记,副部长),厅级(司长,厅长,地级市的市长和市委书记,直辖市设的区的区长和区党委书记,巡视员),副厅级(副司长,副厅长,地级市的副市长和市委副书记,直辖市设的区的副区长和区党委副书记,助理巡视员),处级(处长,地级市的局长,县委书记和县长,地级市设的区的区长和区委书记,调研员,公安局的支队长),副处级(副处长,地级市的副局长,县委副书记和副县长,地级市设的区的副区长和区委副书记,助理调研员,公安局的副支队长),科级(科长,县或地级市设的区的局长,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公安局的大队长,主任科员),副科级(副科长,县或地级市设的区的副局长,乡党委副书记和副乡长,公安局的副大队长,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县级政府设的局下设的股不是一级行政编制,股长一般是科员,个别是副科,如派出所。
这是政府系统的,全国人大委员长和全国政协主席是正国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院长是副国级,地方系统及下属机构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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