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具体规定有哪些?
根据财政部1981年5月8日颁发的《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第四条“经费开支范围”明确规定,举办职工教育的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按下列范围开支职工教育经费:
1、公务费。 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
2、业务费。包括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
3、兼课酬金。是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
4、实习研究费。学员在本单位生产实习和经批准到外单位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如有生产实习产品收入的,应以收抵支。
5、设备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图书等费用。
6、委托外单位代培经费。是指本单位职工选送到高等院校、中等...全部
根据财政部1981年5月8日颁发的《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第四条“经费开支范围”明确规定,举办职工教育的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按下列范围开支职工教育经费:
1、公务费。
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
2、业务费。包括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
3、兼课酬金。是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
4、实习研究费。学员在本单位生产实习和经批准到外单位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如有生产实习产品收入的,应以收抵支。
5、设备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图书等费用。
6、委托外单位代培经费。是指本单位职工选送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代为培训,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进修培训费。
7、其它经费开支。是指其它零星开支。
下列各项不包括在职工教育经费以内,应按有关规定开支:
1、专职教职员工的工资和各项劳保、福利、奖金等,以及按规定发给脱产学习的学员工资,不包括在职工教育经费以内,由本人所在单位按规定开支。
2、学员学习用的教科书,参考资料、计算尺(器)、小件绘图仪器(如量角器、三角板、圆规等)和笔墨、纸张等其他学习用品,应由学员个人自理,不得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
3、举办职工教育所必须购置的设备,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按规定分别由基建投资或企业更新改造资金、行政、事业费中开支,不列入职工教育经费。
4、举办职工教育所需的教室、校舍、教育基地,应按因陋就简的原则,尽量在现有房屋中调剂解决。必须新建的,老企业可在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新建单位在设计时就要考虑职工教育必要的设施,所需资金在新建项目的总投资之内解决。
而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改委、税务总局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进一步明确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即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因此,从前述相关文件规定可知,你公司零星购买的书刊应分清不同的用途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或者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设备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图书等费用)。但员工个人用书应由其自理,不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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