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总支)大会换届选举前应做好哪些
《团章》第5章第24条规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根据团章上述规定,团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就必须进行换届改选。 团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的换届改选是团的建设的一件大事,它关系到团的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团员权利的实施和义务的履行,在换届选举前应充分做好准备,一般来说,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向上级团委请示。 团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在改选前,应将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报请上级团委和同级党组织,以便取得切实的指导和有力的支持。请示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请示内容至少应当包...全部
《团章》第5章第24条规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根据团章上述规定,团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就必须进行换届改选。
团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的换届改选是团的建设的一件大事,它关系到团的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团员权利的实施和义务的履行,在换届选举前应充分做好准备,一般来说,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向上级团委请示。
团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在改选前,应将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报请上级团委和同级党组织,以便取得切实的指导和有力的支持。请示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请示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拟改选的团支部、总支部的组织及工作情况,成立的时间,拟改选的时间、地点,下届委员会组成人数及选举方案。
上级团委接到请示报告后,应及时开会研究批复,并对团支部、总支部选举工作给予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2) 认真挑选和酝酿支部委员、总支部委员及书记候选人。团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的核心是要选出一个好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书记。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书记候选人应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全体团员充分酝酿提名,提名可采取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
团支部委员会委员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在酝酿、讨论、提名阶段,上届团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要教育和引导
团员全面掌握候选人条件,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实施团员权利,把那些政治坚强、学习刻苦、作风扎实、品德高尚、业务能力强、热爱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威信的优秀团员和青年党员推选到团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中来。
应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第3 章第16条的规定,由3〜5人组成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由5〜7人组成团总支部委员会,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
提出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 20%,以便实行差额选举。
(3) 草拟选举办法,经团员大会表决通过。团员大会选举办法是选举工作的基本依据,团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应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制订。
选举办法拟定后,应提交团员大会表决通过。
(4) 准备选票。团员大会选票要求字迹清楚,规格一致,意思表达明晰无误,操作方便,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选票形式一般可参考上级团组织换届改选使用的选票形式。
(5) 实事求是地介绍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的情况。团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经过全体团员充分酝酿提名、民主推荐和同级党组织研究确定后,在举行正式选举前,应通过适当方式由上届团支部负责人、总支部负责人或同级党组织负责人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目前存在的主要优缺点向全体团员做出实事求是的介绍,或由候选人采用适当的方式向全体团员进行自我介绍,回答团员提出的询问,以增进团员对候选人的了解。
(6) 将召开团员大会的时间提前通知本支部、总支部团员。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