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即将离婚的女人关于孩子问题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离婚只是解除你们之间的夫妻关系,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没有解除,子女仍然是夫妻双方的子女。 无论由谁抚养,另一方仍有探视权的权利。
对于你老公提出要现在带小孩去看爷爷奶奶,他有这个权利,但这必须在协商同意后,因为他强行带走则侵犯了你的权利啊。
但你觉得不放心(我也觉得有风险),又不想与他同去(你去了也难以避免风险),建议你以孩子太小不宜离开母亲单独出行和节假期间人多拥挤对孩子健康不利等为由拒绝。 这从保护儿童权益上...全部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离婚只是解除你们之间的夫妻关系,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没有解除,子女仍然是夫妻双方的子女。
无论由谁抚养,另一方仍有探视权的权利。
对于你老公提出要现在带小孩去看爷爷奶奶,他有这个权利,但这必须在协商同意后,因为他强行带走则侵犯了你的权利啊。
但你觉得不放心(我也觉得有风险),又不想与他同去(你去了也难以避免风险),建议你以孩子太小不宜离开母亲单独出行和节假期间人多拥挤对孩子健康不利等为由拒绝。
这从保护儿童权益上说是完全正当的理由。让他无话可说,没处告状。
如果孩子确实身体不太好,这就更加是理由了,但建议你保存一份孩子近期看病的病历或诊断书之类,以防止他在将来的离婚诉讼中作为指责你的事由。
至于,离婚及离婚诉讼中的相关法律问题你在题中没有提问,我这里就不画蛇添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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