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相配套的其它规定,哺乳假是指每天上午和下午女性各有半个小时的喂奶时间,所以你根本不需要向单位提出请假要求,而只是向直接上司打招呼"从明天开始早上上班晚来半小时,请不要打我的迟到!",如他不相信你让他向人事部门咨询就行了,用不着你去找规定给他看。
但下午的假如何办?如果你的家就在单位附近按此办法进行,如果中午回不去,一是让家人将小孩带到单位喂奶,二是将下午的半小时与上午的半小时合并使用,就是每天上班晚到一小时。
工资待遇不受影响,该拿多少拿多少,扣了就是违法。
但有个问题,你的工作或工种是做什么的?据我所知,银行支行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起来就没问题,只是基层做柜的同志就有点麻烦,因为早上按公示的开门时间必须开门,否则客户要投诉。所以各单位执行又必须灵活,比如将整个哺乳期的时间换算成多少天,一并在休产假时休完。
这也是一个办法。总之,在这此问题上,你也要站在领导的角度去换位思考,多想几种方案,供领导决定采纳,让他觉得合情合理,让双方都满意或接受就行了。万不可以反正国家有规定,我不管单位人员上班调不调得过来,我每天必须享受这个假,结果必然相反,效果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