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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总则有哪些?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总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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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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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2514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学院概况:学院是自治区首批成立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乌鲁木齐市,占地2300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总资产5。
    6亿元。现有教职工667人,专任教师325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160人,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58人。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10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4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
  面向食品、轻纺、石油、煤化工、机电及机械制造等行业开设专业58个,其中,国家重点专业7个,自治区特色专业6个。  建有132个实验实训室和23个实训车间。建有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支持的食品生物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电工电子及自动化等13个实训基地。
  目前,在校生1。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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