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售后公房产权纠纷有哪些呢?

售后公房产权纠纷有哪些呢?

全部回答

2018-03-17

68 0

    1、按照94方案购房的未登记的产权人权益按94方案购买的售后公房,产权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但可能还会存在其它的产权人,如同住人、职级人、工龄人等均有权要求确认为产权共有人。
   2、不过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和公信力,因此只要与房产证上的权利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则其他的产权人不能以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其他的产权人可要求出售人承担赔偿责任。   3、同住人的居住权利未按九四方案购买的房屋,同住人虽然不是产权人,但在房屋内享有居住权。
  以前在办理售后公房过户手续时,房地产交易核心要求合同上要有同住人同意出售的声明,但现在,仅对此进行形式审查,并不会要求同住人到交易核心当场签名。 4、如果未经同住人同意,产权人将房屋出售给他人,那同住人可能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认为买卖合同虽有效但不能侵犯其居住权利,因而拒绝迁出房屋(某些法院有判例驳回了买受人要求同住人迁出房屋的请求)。
       5、买受人取得房屋的产权后能不能对抗同住人的居住权?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基于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和公信力以及对交易安全的保护,同住人只能向出卖人主张居住权,或者要求分割出卖人取得的房款(作为对其丧失居住权的补偿),而无权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或拒绝迁出房屋。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