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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五条怎么规定的?

《继承法》第五条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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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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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发生的根据有3种方式: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或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 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 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主动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接受继承的,既 可以明示,也可以默示。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无须任何意思表示,便可当然 取得继承权,并取得遗产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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