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对方无法履行合同而故意签定合
你好:
1、我认为:如果“明知对方无法履行合同而故意签定合同”,且合同是因内容违法而无法履行,即使去告对方违约,也无法得到赔偿,也就说不上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是违犯了哪一条哪一款了。因为:无效的合同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的,谈不上违约的问题。
既然合同内容违法,该合同就是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是:(1)合同如果尚未履行:则合同当事人无须再去履行。
(2)如果合同已经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应中止履行、已经履行完毕的:双方互负返还义务、赔偿损失。
依据是:(1)《合同法》第5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全部
你好:
1、我认为:如果“明知对方无法履行合同而故意签定合同”,且合同是因内容违法而无法履行,即使去告对方违约,也无法得到赔偿,也就说不上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是违犯了哪一条哪一款了。因为:无效的合同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的,谈不上违约的问题。
既然合同内容违法,该合同就是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是:(1)合同如果尚未履行:则合同当事人无须再去履行。
(2)如果合同已经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应中止履行、已经履行完毕的:双方互负返还义务、赔偿损失。
依据是:(1)《合同法》第5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2)《民法通则》第61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我认为此问题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致另一方合理的信赖利益受到损失,导致合同不能成立时,失信一方应负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在楼主的叙述中,似乎合同已经成立、只是因内容违法而无法履行,所以应适用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
3、即使合同真的没有成立,“明知对方无法履行合同而故意签定合同”:明知的一方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也无法得到赔偿。因为,他自己才是欺诈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一是他,有权要求赔偿的应是受损害方。
如果他真的得到了赔偿:
(1)数额较小的应是民事欺诈,违反了《民法通则》第58条第一款第三项:“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应依《民法通则》第61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治安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给予处罚。
(2)达到一定数额:违犯了《刑法》第224条,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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