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处于医疗期,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病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 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 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 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 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 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 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 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 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 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 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 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 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 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 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 常劳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