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律师,应该怎么认定盗窃罪呢?
1,盗窃罪概念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财物数额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客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侵害公私财产权的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本罪还要求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公私财产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财物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的行为。
2, 认定盗窃罪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窃取:本罪的窃取是指违反他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非强行的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行为。窃取行为通常...全部
1,盗窃罪概念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财物数额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客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侵害公私财产权的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本罪还要求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公私财产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财物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的行为。
2, 认定盗窃罪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窃取:本罪的窃取是指违反他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非强行的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行为。窃取行为通常具有秘密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但是窃取行为并不限于秘密性,比如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公然盗窃行为,所谓光明正大的偷拿别人的东西等等。
(二)入户盗窃:刑法第264条规定的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三)携带凶器盗窃:将凶器带在身上或置于身旁附近容易拿到的地方。携带凶器盗窃,不要求行为人明示或者暗示带有凶器,更不要求行为人使用凶器,否者即构成抢劫行为。这里所说的凶器一般是指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如果为盗窃而准备实施暴力确实能够形成伤害的其他器械的,也应认定为凶器。
(四)扒窃在司法实践中,对扒窃一般理解为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携带财物的行为。认定扒窃行为应当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行为应当发生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工具上;二是所窃取的应为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五)其他盗窃行为:根据《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这里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指指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盗窃油气或者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构成犯罪,但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264条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盗窃油气,数额巨大但尚未离开现场的,以盗窃未遂定罪处罚。这里所指的油气是指石油、天然气;其中石油包括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包括层气。
这里的油气设备是指用于石油、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等易燃易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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