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改成孩子名下,孩子离婚是算作家庭共有财产吗?
父母将房子改为孩子名下,与孩子离婚时夫妻对这个房子如何分割,是两个不同层面,适用于不同法条,即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法律问题。其法律点在于: 一、首先,需要明确父母将该房更名过户到子女名下导致的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父母将自己的房子产权变更在孩子名下,在法律上视为父母对该子女的无偿赠与行为。 自该房更名过户到该子女名下之时起,父母就自然失去了对该房的所有权,该房的产权性质就有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变成了受赠子女的财产了,不属于受赠子女与父母的家庭共有财产了。 二、需要明确受赠子女离婚时,夫妻各自对该房所拥有的法定权益。依据...全部
父母将房子改为孩子名下,与孩子离婚时夫妻对这个房子如何分割,是两个不同层面,适用于不同法条,即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法律问题。其法律点在于: 一、首先,需要明确父母将该房更名过户到子女名下导致的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父母将自己的房子产权变更在孩子名下,在法律上视为父母对该子女的无偿赠与行为。 自该房更名过户到该子女名下之时起,父母就自然失去了对该房的所有权,该房的产权性质就有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变成了受赠子女的财产了,不属于受赠子女与父母的家庭共有财产了。
二、需要明确受赠子女离婚时,夫妻各自对该房所拥有的法定权益。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十九条规定: 第一,如果父母在受赠子女婚前将该房更名过户到子女名下的,该房属于受赠子女的个人婚前财产。
离婚时,仍归受赠子女个人所有。 第二,如果父母在受赠子女婚后,将该房更名过户到受赠子女名下的,原则上该房属于受赠子女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各半。 但是,如果具有以下两种法定情形之一,该房应认定为受赠子女的个人婚后财产。
离婚时,仍归受赠子女个人所有: 1、父母赠与该房时,与受赠子女之间有赠与合同,而且必须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该房只归受赠子女一人所有; 2、受赠子女夫妻之间,签有婚姻存续期间收入归各自所有的书面协议。
追答 :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