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民事 婚姻家庭

和一网友同居半年,她可以告我强奸或诈骗罪吗

我结过婚并有孩子,半年前认识一网友并和她同居,后来她知道我的真实情况后,让我离婚,我不同意,她说如果不同意和她结婚,她准备告我强奸或者诈骗,但我未花过她一分钱,相反我还给她钱花,我会被判刑吗?

全部回答

2005-01-26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你和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你可能构成重婚罪!你如果没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她,没有违背她的意志和其发生性关系的话,则不会构成强奸罪,从你叙述的情况看,你也不会构成诈骗罪!。
  

2005-02-08

181 0
强奸的定义是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如果你和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你可能构成重婚罪。你无违背其意志与她发生性关系的,同居已经半年,除非她提供确实证据,否则一般不会认定为强奸。

2005-01-28

169 0
你该杀千刀

2005-01-27

198 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你和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你可能构成重婚罪!你如果没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她,没有违背她的意志和其发生性关系的话,则不会构成强奸罪,从你叙述的情况看,你也不会构成诈骗罪!。
  

2005-01-26

197 0
我感觉强奸罪不构成。属于双方的自愿行为,但如果她向法院起诉的话,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如果是单纯的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由同居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如同居一方已婚的或在同居过程中发生费用上的纠纷的法院将予以受理。你的这种行为属于婚外恋的行为,但你在同居前并没有向对方告之你以结婚的事实,客观上有欺骗的故意,虽不构成欺骗罪和强奸罪但必须向女方支付相应的精神赔偿。

2005-01-26

184 0
同意以上说法. 但是,如果她能提供你强迫她发生关系的证据,比如说你撕毁了她的衣服,在她身上留下淤痕,或者她有什么人证等等。你就麻烦了.很多案理都是如此.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婚姻家庭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民事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