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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要求什么样的赔偿?

  我能要求什么样的赔偿?我有权要求该公司对此事件造成的损失及费用(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当天早上我父亲送我5岁的儿子,坐40路公交车去上幼儿园,刚上车,我父亲在拿IC卡正在打卡的时候,公交车就开动了,我父亲赶紧一手扶着孩子,一边打卡,这时车子又来个急刹车,车上的一位身材魁梧的站着的男乘客,因为车上的拉手突然断开,整个人向门口倒去,压在了我5岁的儿子身上,导致我儿右肩锁骨骨折
  经医生诊断治疗后,需在家休养3个月。因医生诊断治疗后,需在家休养3个月。但是因为我们夫妻都是上班族,因为要带孩子去看医生期间还向单位多次请假,孩子在家因无人照顾,只能请保姆照顾了3个月,并且影响了孩子的学业(因无法上幼儿园)。现在孩子的伤基本康复,但我前几天去公交公司要求赔偿的时候,该公司却说只赔偿医药费,其他费用一律不给予赔偿。
  

全部回答

200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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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就本案而言,公交公司赔偿医疗费应该没有争议;误工费是给受伤者本人的,但本案受害人是儿童,因此没有;护理费要根据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确认的休息时间,一般只限1人,本案中护理人是保姆,故只能是保姆的工资;交通费按实际发生,本案中不会太多的;食宿费是指到外外地就医的,本案没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是住院期间的,本案中是否住院没有说明;营养费主要是给口腔、胃肠等受到伤害影响正常饮食的,本案没有。
     另外,锁骨骨折有可能构成残疾等级,应请法医进行伤残鉴定,如果鉴定为10级以上伤残则有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如果你们的是城市人口,只这一项最少也可能达到1—2万元。 以上各项合计有可能达到3万元以上。具体数额要在做伤残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请当地律师帮你们算一下,可以精确到分。
   。

2006-09-30

53 0
    这是城市交通独家垄断的恶果,助长了司乘人员的骄横跋扈及蛮不讲理,折射出体制或体系存在的问题。 由于公交车司机的鲁莽,导致你的儿子受伤,司机以及公交公司应该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你们有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要求司机及公交公司赔偿包括治疗费在内的含你们家长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   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司机与公交公司承担因失误给你儿子造成人身伤害的全部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2006-09-30

30 0
应当赔偿医药费、家长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要根据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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