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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无理由辞退公司该如何赔偿我

我和公司签定两年劳动合同,先工作时间有半年了。由于公司业绩不好,又换了新老板,所以公司要降我工资和调动工作岗位,我无法接受。然后公司就要辞退我。

全部回答

200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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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是用工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一经签订就应该信守履行。 在你“工作半年后。由于公司业绩不好,又因换了新老板,所以公司要降你工资和调动工作岗位”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使你“无法接受,导致公司要辞退你。
  ”已形成对你合法权益的侵害。 如果你已经被公司辞退,你可以持公司的辞退通知或决定以及劳动合同,在60天内向公司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撤销公司的辞退决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50%额外经济补偿金;支付违约降低工资造成的工资差额及25%经济补偿金;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止的社会保险费等。
     如果公司只是在要挟要辞退你,那么你同样可以在公司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及降低工资后,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规定,向公司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违约降低工资造成的工资差额及25%经济补偿金;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止的社会保险费等。
     。

2006-09-25

44 0

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06-09-24

72 0

    合法的劳动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同时法律保护弱者;你必须在从你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在此之前,你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在降你工资和调动工作岗位的15天内,书面表示异议,并要求对方负责人签收; 2、你不要主动申请辞职; 3、收集你的工资单、降级决定通知书劳动合同等证据; 提起申诉时可提出如下诉求: 1、请求裁决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补发自降工资起至裁决之日止的工资差额; 3、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支付本案的申诉费。
     只要告,必成功!。

2006-09-24

46 0

3个月的工资是最起码的,其他的可以看看劳动法。 应该可以申请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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