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教育/科学 学习帮助

该怎样维权?企业要搬迁?

企业要搬迁,没有补偿费,该怎样维权

全部回答

2017-08-06

43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失业人员同时满足三项要求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具有一定时限,失业人员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因此,建议您首先与单位沟通,您由于单位原因被迫离职,应当由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政策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后,您还可以到参保区就业中心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
    如果单位态度恶劣,建议您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12333拨1号键再按6号键,连接仲裁调解热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教育/科学
学习帮助
出国/留学
院校信息
人文学科
职业教育
升学入学
理工学科
外语学习
K12
学习帮助
学习帮助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