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我们离婚了,孩子先是给我
所以我想问以孩子的名义可不可以上诉,向他索要生活费呢?
:可以。婚姻法有规定:
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要了能否要到呢?
:不给,可诉讼。
另外,我们离婚以后,孩子变得很坏,也不听话,从不学习,但他就是怕他爸爸,我管他他就骂我,我要是打他,他就和我对打,还有他和我离婚以后,向我借了10000元,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他把我的10000元的收据也要了回去,当我的面撕毁了,然后他就这样的走了。
:如果认为此款为债务,则你可诉讼要求返还,但应该提供证据,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全部
所以我想问以孩子的名义可不可以上诉,向他索要生活费呢?
:可以。婚姻法有规定:
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要了能否要到呢?
:不给,可诉讼。
另外,我们离婚以后,孩子变得很坏,也不听话,从不学习,但他就是怕他爸爸,我管他他就骂我,我要是打他,他就和我对打,还有他和我离婚以后,向我借了10000元,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他把我的10000元的收据也要了回去,当我的面撕毁了,然后他就这样的走了。
:如果认为此款为债务,则你可诉讼要求返还,但应该提供证据,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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