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工伤?如何处理?我在工作单
这个并不属于工伤。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和15条的规定,属于以下情况的才认定或视为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全部
这个并不属于工伤。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和15条的规定,属于以下情况的才认定或视为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很明显,你这不属于工伤。看得出来,这应该属于人生损害赔偿纠纷的一个问题,你可以要求致你受伤的那位同事对你的伤害进行赔偿。至于伤残鉴定,你可以到指定的法医鉴定中心去鉴定,费用一般都是四五百左右,不是很贵,鉴定后都会有书面材料,显示鉴定结果的。
派出所通知你自己前去自行鉴定,鉴定不是他们写,他们当然不会对你提供什么书面的材料的,即使提供了也没有用的,毕竟专业的司法检定所的鉴定意见才是最权威的。实际中,派出所的做法无可厚非,天下的派出所都是这样的,就不要抱怨你们那里的了。
至于对于你的损害赔偿,我觉得你所在的单位多少也是有点连带责任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