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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天通知工作单位辞职要付违约金吗?

我和现在的公司签了两年的合同,我想提前辞职,并提前30天通知公司,要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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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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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前30天通知工作单位辞职,只是履行了《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是在行使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力,无可厚非。
  但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的规定,你与公司签订的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白无误的约定了“500元的违约金和根据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赔”条款,因此,你的提前辞职,违反了与公司的约定,即使公司接受了你的辞呈,也会要求你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的。
     。

2006-07-19

51 0
你说的事,如果在北京就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如果在上海,听说就不必支付。 最好直接问当地律师或劳动部门,这种约定违约金是否有效。

2006-07-19

43 0
一般不需要,不过要看你们当时的合同是怎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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