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专业知识的缺乏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很多人甚至对听证会本身都知之甚少,那么,什么是听证会,它有哪些规定和程序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听证就是听取社会意见的一种方式和程序,体现为正式与非正式两种方式。
我国价格法、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中规定了听证制度。
社会上的每个公民和利益团体都有参与听证的权利,但每个参与听证的人只能代表他个人的利益,听证是由公民自己报名参加。
听证如何举行,法律对听证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公开召开的全国性价格听证会——铁路价格听证会将于2002年1月12日在北京举行。
12日的听证会将从上午8时30分开始,下午16时30分结束,议程共9项:(1)宣布听证会注意事项;(2)介绍听证会代表、有关出席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3)申请人代表介绍方案并说明申请理由;(4)国家计委有关人员介绍价格政策、法律、法规,宣读初审意见;(5)社会中介机构--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说明对方案及有关材料的评审依据及意见;(6)听证代表就方案及有关材料中涉及的具体问题提问、质询,由申请人代表、中介机构代表解答,对具体技术性、理论性问题,也可以请经营者代表或专家学者代表解答;(7)听证代表自由发言、辩论;(8)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9)会议总结并通报后续工作安排。
会后,正式代表留在场内,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
价格听证,只是价格决策程序的一个环节,主要任务是论证价格变动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依据《价格法》的规定,价格决策听证是一种行政听证,是政府为了规范定价行为,听取社会意见的举措。
依据法律规定,铁路运价属于《价格法》规定的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价格的决策权在政府。
但是,价格听证会在价格决策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听证办法》明确规定,价格决策部门应当充分考虑听证会提出的意见。
当听证会代表多数不同意定价方案或者对定价方案有较大分歧、难以确定时,价格决策部门应当协调申请人调整方案,或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再次组织听证。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我国一共举行了200多次各类价格听证会,其中较有影响的有60多次。
明天的铁路价格听证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公开举行的全国性价格听证会,无论对举办方、媒体还是与会代表,面对的都是一个新生事物,不如人意的地方在所难免。但不可否认,铁道部门从关起门来定价、一纸通知执行,到举行听证会、让公众知情参政,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这次的铁路价格听证会至少是开了一个好头,明天我们将继续为你报道铁路价格听证会的最新情况。(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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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让百姓参与到政府的决定工作中来。
什么是听证 所谓听证,通俗来讲,就是听取意见,听证会也就是听取意见会。听取意见有多种方式,比如说调查,开座谈会,走访等,听证会方式能够从程序上保证公正,听取多方面的意见,不偏袒某一方。在听证会上申请人提出意见后,由各方代表,也就是利益相关人,对是否同意申请人的意见进行论证,以使决策者科学、合理地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