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姐姐去我们这的XX医院打针,第三针的时候打到了肌肉上,现在去很多医院都说这手废了,慢慢的肌肉畏缩.有没有办法可以治呢?而这家医院却不赔偿,我们去找过上级相关部门,他们都是一伙的,找谁都没有用,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想请大家帮助一下.我们该找谁去?谁会负责这个事,这个还可以医吗?
先希望你能稳定自己的情绪,治病要紧张,先找个正规的好医院进行治疗,尽最大的努力治好自己的病是首要事情。
跟着可先做个伤残鉴定,确定是否医疗所引起的伤残,和伤残等级。
再根据鉴定结果再决定是否去医院反映情况,进行索赔,同时要考虑医院的赔偿是否能支持以后的治疗费用,如果买了社保,就可以先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得个保障,再找医院承担责任。
如果医院对已经造成的医疗事故进行赔偿,那你最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事情最只要问题是,去与医院没有任何关系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只要相关单位给出医疗事故致残,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利。
补充:
地方保护色彩当然是有的。
既然你已经获得鉴定,就应该早点去其他地方医院医疗,注意要找正规的。 既然医院不赔偿,你就先去找一些律师事务所,或找法院,让他们给你条路。
(如果真没办法,就给电话给中央电台,将事情公开化吧)
注意一定要保留当时在医院医疗的凭据!要不以后取证就麻烦了。
当然要对因打针造成的肌肉问题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确认是否为医疗事故,伤残程度为几级。这样你去找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前往法院诉讼才会有依据。
另外,你要保留致残后看病支出的全部单据和交通、住宿等费用的单据。
至于精神损害赔偿则需要一定的实事做基础,因你描述的不详尽不好推断。
至于诉讼,可以通过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也许就能避开一些行政干预或地方势力。但是诉讼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要在事前做好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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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建议下: 找新闻媒体曝光 现在他们对于这个满有兴趣的 另外,现在医患纠纷并不像之前是谁提出谁举证了。。。而是你们提出 医院找出无过失证明
所做的伤残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还是医疗事故鉴定,要医院赔偿,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去与医院没有任何关系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发生医疗事故,首先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必须有书面的申请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不理的,可以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县级、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委托省级的认定机构进行认定。同时也可以直接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认定结果出来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