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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在收了押金后又收了一份押金,是否构成了诈骗罪

房东收了A一万押金,几天后A发现房东又收了别人一万押金。此时房东是否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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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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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 这实际涉及到民法中用益物权的问题。首先房东只是收了A一万元押金。并没有把房屋交付出去。所以只是一份协议而已。几天后又收取别人的押金。实际只应对A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房东为房子所有权人。在房子未交付之前。有自由处置的权利。这只是一起民事纠纷。尚未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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