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怀孕四个月的孕妇,在一次交通事故中由于重型卡车占道行驶,使我摔下一米深的石堆中,庆幸胎儿没事,人也没有重伤。但后来我叔叔要求车主带我去医院未果和车主发生口角,车主的妹夫不分清红就打了我叔叔,车主见我叔叔回手,又召唤同行的七\八名司机围殴,我见我叔叔全身是血,上前劝架却被他们拳打脚拳打脚踢。
后来民警来后把我和叔叔送到医院,经医生诊断,叔叔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头也被缝了几针。我也只是身上被踢得多处余青,胎儿也无事。一个星期我们出院后,经调解车主只赔偿1000多元,而我们的医药费就花1500元。我想问问了解法律的人,为什么我们被打了却还要自己负医药费?车主和打架的司机当负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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