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明细
在建筑工程项目经营管理中经常涉及到有关保险的问题,现将经常用涉及到的有关保险的险种,保障内容,办理手续,选择方法及其他相关问题,简述如下。
建筑工程项目经营管理中通常涉及到以下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以上两项属财产险范畴),第三者责任保险,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及团体意外医疗保险(属寿险),项目结束后,所建项目另行投保的楼宇财产险和公众责任险(财产险)。 如果是在京施工单位则还有建委曾经强制执行的建工险(属寿险但是包含第三方责任部分)。
首先,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指以将建、在建工程整体为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的财产险,即如果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障范围内的事故和损失,将依据合同获得赔付,...全部
在建筑工程项目经营管理中经常涉及到有关保险的问题,现将经常用涉及到的有关保险的险种,保障内容,办理手续,选择方法及其他相关问题,简述如下。
建筑工程项目经营管理中通常涉及到以下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以上两项属财产险范畴),第三者责任保险,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及团体意外医疗保险(属寿险),项目结束后,所建项目另行投保的楼宇财产险和公众责任险(财产险)。
如果是在京施工单位则还有建委曾经强制执行的建工险(属寿险但是包含第三方责任部分)。
首先,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指以将建、在建工程整体为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的财产险,即如果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障范围内的事故和损失,将依据合同获得赔付,例如,因为重大安全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的财产、设备等损失,因被盗造成物资(工程备案物资)的损失等。
通常该保险的费率为千分之二或者千分之一点五,即需要交纳的保费为工程造价*费率,当然根据工程的规模和风险程度的不同,费率是可以调整的。该险种的保险期限通常为整个工期。此外,通常该险种还设有免赔额度,即每次事故发生需要投保方自担的风险,如每次事故免赔一万元或事故总损失的十分之一两者取其大,就是说,发生了三万元损失,赔付两万元,发生了三百万损失,赔付二百七十万。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除保障的工程内容外,保险费率与免赔约定与此大体相同,不再赘述。
其次,建筑单位在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或者安装工程一切险的同时,还会购买附加的第三方责任险,这一险种主要保障施工方在保险期内因为自己的原因,对第三方造成的物质和人身伤害,这部分损失在扣除免赔额度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其费率、保险期限通常随主险确定。比如,施工中不慎将周围房屋砸倒,高空坠物将行人伤害致残等都在此列。
此外,对于已交工的楼宇等,使用方通常还会每年购买楼宇财产保险用以防范火灾等重大事故可能带来的风险,写字楼、商场通常还会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将可能发生的公共场所事故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至于团体意外伤害和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则并不是建筑单位特有的保险,这个组合对于任何行业的人来说都是可以购买的,只不过因为工作性质、风险的不同费率、投保规则会存在一些差异。一般来说,在同等条件下,工作风险大一些的工作,保费会高一些,如办公室文员与塔司、架子工比较起来,同样保障的额度,交保险费就会少一些。
团体意外伤害的保险责任简单说来是指被保险团体中的任何一人或几人因为意外事故不幸身故或致残将获得投保金额(各公司自行选择)或相应比例的赔款。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则是指任意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伤害,不一定要致残,产生的医疗费用在规定范围内,扣除免赔额(通常是一百元)后,保险公司给与报销。
举例而言,某公司为所有员工投保了一年期2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和5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某次施工事故中身故两人,每人获赔20万元,伤残一人,经鉴定属于二级残疾可获赔15万元,另有一人受伤,但不构成残疾,在指定医院花费5300元进行了治疗,且无超常规用药,则可获得5200元赔偿。
这一险种在建筑施工中非常必要,一旦事故发生,可以使建筑单位很大程度地避免损失。在购买中也很有讲究,因为各家公司的保险责任都是相同的,费率差异也不大,主要看公司的赔付能力和后续服务规则、水平和手续的繁杂程度,如是否可以随时更换人员,理赔的手续是否复杂,工作时效如何等。
最后,前两年,在京施工项目在开工前必须持有北京建工险保单方可办理开工证。这一保险的责任主要是人身意外伤害方面的,因标的的大小不同实施分段的费率,最高千分之一点二,最低万分之六。保险责任是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给与不超过十五万元的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障,对于第三方责任为不超过十万,无医疗报销责任。
保险期限为工期,可延。目前已不是北京市建委强制执行项目,但是考虑到施工风险,仍有项目单位购买,或者被甲方或其他合作单位强制约定购买以规避风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