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2017-06-21 11:14:32
企业所有的不动产面临拆迁时,收取拆迁款由股东大会推选的法人来签订协议。企业拆迁补偿分配是什么样的呢?
1、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处分公司不动产所得的规定处理,一般首先是按股东有无利润分配的约定,有利润分配的约定,首先按约定分配利润;无约定者,则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2、《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展开]
企业所有的不动产面临拆迁时,收取拆迁款由股东大会推选的法人来签订协议。企业拆迁补偿分配是什么样的呢?
1、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处分公司不动产所得的规定处理,一般首先是按股东有无利润分配的约定,有利润分配的约定,首先按约定分配利润;无约定者,则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2、《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收到拆迁款后理应将补偿款作为在异地租赁建设厂房、购置生产设备、招募新员工,进行新的生产经营活动。
如果公司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并对相应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有剩余的,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 出资入股与公司之间应当签订有出资入股协议书,在该协议中对出资份额、所占股份比例、股东权益、股份转让、退股条件、股份分红等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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