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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集体土地,不是农村户口,可否得到土地补偿

2000年左右,建石粉厂,使用村集体土地,已经与集体签订用地合同,没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是否可以得到土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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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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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太笼统。一种情况是:占你的土地,如果属于家庭联产承包地,你应该得到赔偿,国家规定30年不变,如果是承包地,看一下和村里承包合同怎么签署的,补偿归谁。无论哪种情况,赔偿款里都有村集体一部分,你只是使用权,集体是所有权。第二种情况:你开办石粉厂,按照国家政策关停,如果符合政策条件的话,国家有部分奖励资金,好像得向国务院申请,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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