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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应该怎样界定?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新的产假158天至180天,具体应该怎样界定?也就是那种情况可以享受超过158天,那种情况只是享受158天,剖腹产及难产的还需在180天的基础上增加吗?另外,产假期间公司还要给女员工支付工资吗,就算员工可享受生育津贴?还有,婚假15天,有没有规定必须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多长时间内休完?必须一次性休还是可以分开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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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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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158天至180天,在这范围内由单位与职工商定一个时间。剖腹产及难产假必须另外加。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如是单位发放,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如社保发放,除生育津贴外,单位还要发放基本工资。婚假没有规定必须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多长时间内休完,但一般都不会太长的时间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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