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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诈骗?

朋友说合伙做生意问我借钱还打了借条,借条也写明具体什么时候还。但时间到了,就联系不到他人了。我到他老家也去过,家里就他老婆和孩子,就是不见他人。请问这算诈骗?我该怎么办?这事过了有些年了,(因为我想大家朋友不要搞得太僵,就每过一段时间去他家,能要到么最好了,谁知道一直找不到他人)这样起诉还有效?

全部回答

2005-10-22

399 0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地”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之行为。如果能够证明你的朋友在向你借钱时,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那么,你可以到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控告他。否则,只是属于一般的民事债务纠纷,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他。

2005-10-21

386 0
我认为这只是属于一般的民事债务关系,不属于诈骗行为 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他还你钱,到公安机关,让他们协助寻找债务人

2005-10-21

383 0
同意海天大律师的观点,可以从民事角度来主张债权是没有问题的了,除非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构成诈骗与否,还要看是否齐备了犯罪的构成要件。就是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

2005-10-21

400 0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地”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之行为。判定你朋友是否诈骗,主要是看他借钱时是否有主观恶意,如果他的目的就是非法占有,则可以判定为诈骗罪。否则,只是属于一般的民事债务纠纷。

2005-10-21

397 0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是我国刑法关于犯罪和诈骗罪的有关规定(金融诈骗犯罪估计与本例无关,所以没有列举)。 你朋友等四人"与一个公司签了一份协议,公司出35万元作为一个项目的投资,由这四个人一起开发、生产、销售该项目",属于个人与公司之间的合作协议,公司负责投资,个人负责运营,此属于民事行为。
    公司投入35万元的行为属于民事投资行为,你朋友等未按合同约定成立项目部,而是重新成立了一个独立的新公司,在你朋友等无诈骗行为的情况下,此行为应定性为民事违约行为,与刑事犯罪无涉。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该公司投资的35万元的去向问题,如果该笔资金是为项目事宜而正常开支,则你朋友等人不必担心诈骗罪的指控,但是,如果该笔资金被用于不正当途径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挥霍的行为,也即,存在以某种手段将该笔资金挥霍掉,或者占为个人所有,则可能会涉及刑事诈骗。
    至于你朋友等未按合同约定成立项目部,而是成立新公司进行该项目的运作,此事实该公司一直知情并未提出异议的事实,如果你们能够提交证据证实该公司一直知情而并无异议,则也不用担心诈骗罪的指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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