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经济 房地产法

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什么条件,相关法律责任是什么?

全部回答

2016-11-29

67 0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 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房地产法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经济
房地产法
知识产权
拆迁安置
财税法律
房地产法
房地产法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