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从上面可以看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父母留下的遗产,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 ,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丈夫的父母在遗嘱中指明房产单独归丈夫所有,是合法的。
3、要想把父母留下的财产归自己,可以让父母立下遗嘱,指明财产单独归丈夫,这样丈夫日后继承的财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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