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定义,并各自举例
“主观性”( subjectivity) 是指语言的这样一
种特性,即在话语中多多少少总是含有说话人
“自我”的表现成分。也就是说,说话人在说出
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
和感情,从而在话语中留下自我的印记(参看
Lyons 1977 : 739) 。 “主观化”( subjectivisation)
则是指语言为表现这种主观性而采用相应的结
构形式或经历相应的演变过程。按照这个定
义“, 主观化”既是一个“共时”的概念,即一个时
期的说话人采用什么样的结构或形式来表现主
观性,又是一个“历时”的概念,即表现主观性的
结构或形式是如何经历不同的时期通过其他结
构或形式演变...全部
“主观性”( subjectivity) 是指语言的这样一
种特性,即在话语中多多少少总是含有说话人
“自我”的表现成分。也就是说,说话人在说出
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
和感情,从而在话语中留下自我的印记(参看
Lyons 1977 : 739) 。
“主观化”( subjectivisation)
则是指语言为表现这种主观性而采用相应的结
构形式或经历相应的演变过程。按照这个定
义“, 主观化”既是一个“共时”的概念,即一个时
期的说话人采用什么样的结构或形式来表现主
观性,又是一个“历时”的概念,即表现主观性的
结构或形式是如何经历不同的时期通过其他结
构或形式演变而来的。
当前对“主观化”的研究
取向,有人侧重“共时”,有人侧重“历时”。
人们早已注意到语言的“主观性”。有的语
言表现“主观性”的形式很明显,例如日语,说日
语时几乎不可避免地要用明确的语言形式来表
达说话人对所说内容和对听话人的态度或感情。
因此日本的学者很早就开始注意日语中的
“主观性”成分。像英语这样的语言“主观性”的
表现方式比较隐晦, 但仍然大量存在。Ben2
veniste (1971 :225) 指出:“语言带有的主观性
印记是如此之深刻,以致于人们可以发问,语言
如果不是这样构造的话究竟还能不能名副其实
地叫作语言”。
然而在结构语言学和形式语言
学占主导地位的情形下,语言学家对语言的“主
观性”长期不予重视。这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
语言的功能就是“客观地”表达命题,不愿意承
认话语中还有表现自我的主观成分。
对语言
“主观性”的研究因而至多限于文学研究的范
围,而没有进入语言学的领域。连四卷本《语言
学国际词典》(Bright 1992) 都没有给“主观化”
列条。Lyons (1982 :103) 指出:“现代英美语言
学家⋯⋯一直有一种唯理智论的偏见,即认为
语言基本上是(即便不完全是) 用来表达命题式
思维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