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时 公公给我们写一份合同说房子给我们 因为没房产证 现在反悔不给啦怎么办
首先我想问一下,你公公说要写的合同现在写了没有?其次,这个房子本来就没房产证还是房产证是你公公的名字,你们没来得及变更?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财产在交付前时可以撤回赠与的,但如果是已经公证的赠与或者是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的,是不可以撤销的。 很显然,你们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你公公是有权要求撤回赠予的,关于债务的问题,你公公百年之后,如果有债务,那遗产只能先清算债务,剩下的才能按照继承法分配,关于你后婆婆能否继承遗产的问题,不管你公公和你后婆婆有没有结婚证,只要形成了事实婚姻关系,在没有你公公的遗嘱的情况下,就是第一遗产继承人,有权分割你公公的这套房子! 她肯定得不到了!你先生同样也得不...全部
首先我想问一下,你公公说要写的合同现在写了没有?其次,这个房子本来就没房产证还是房产证是你公公的名字,你们没来得及变更?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财产在交付前时可以撤回赠与的,但如果是已经公证的赠与或者是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的,是不可以撤销的。
很显然,你们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你公公是有权要求撤回赠予的,关于债务的问题,你公公百年之后,如果有债务,那遗产只能先清算债务,剩下的才能按照继承法分配,关于你后婆婆能否继承遗产的问题,不管你公公和你后婆婆有没有结婚证,只要形成了事实婚姻关系,在没有你公公的遗嘱的情况下,就是第一遗产继承人,有权分割你公公的这套房子! 她肯定得不到了!你先生同样也得不到,不过不用担心未偿还的债务落在你们身上! 不是,赡养老人是每个儿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既然是义务,就是不管什么情况都要执行的!不是说放弃遗产继承权就可以不赡养老人! 就是说不管你想不想继承,能不能继承遗产,作为儿子,你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5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由此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父母有赡养需要,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这种义务为法定义务,不是随意说解除就能解除的。
不客气,希望能帮到你! 多尽孝心,在你公公生前把房子过户到你先生名下!百年以后就算要清算债务,这房子就可以不用算进去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在法律层面,你们没有任何权利要求这个第三任婆婆离开!抛开法律,那就自己动脑筋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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