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假借慈善名义骗取财产的行为如何处理?
我们身处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之快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但同时大量信息真伪难辨,在 慈善领域也是如此。每天,我们浏览网页、报纸、打开手 机,都能看到各种求助信息,在新浪微博中,随意输人“求助捐款”关键词,满屏都是求助信息,其中夹杂着不 少虚假信息,有些信息甚至经过网络推手的精心包装,假借慈善名义骗取钱财,一般公众难以识破,近年来这样的 事例不胜枚举。 比如,记者从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获悉,自四川雅安发生地震以来,网上已曝光多个打着“抗震救 灾”“献爱心”“捐款”等名义的骗局。一是“骗转账汇 款”,二是“骗账号密码”,三是“仿冒公益机构网站”。 此类骗局多是不法分子仿冒官方网...全部
我们身处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之快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但同时大量信息真伪难辨,在 慈善领域也是如此。每天,我们浏览网页、报纸、打开手 机,都能看到各种求助信息,在新浪微博中,随意输人“求助捐款”关键词,满屏都是求助信息,其中夹杂着不 少虚假信息,有些信息甚至经过网络推手的精心包装,假借慈善名义骗取钱财,一般公众难以识破,近年来这样的 事例不胜枚举。
比如,记者从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获悉,自四川雅安发生地震以来,网上已曝光多个打着“抗震救 灾”“献爱心”“捐款”等名义的骗局。一是“骗转账汇 款”,二是“骗账号密码”,三是“仿冒公益机构网站”。
此类骗局多是不法分子仿冒官方网站,制作钓鱼网站行骗, 骗取网民钱财。又如,2015年10月,安徽利辛一女子被狗 咬伤,其男友张某请当地某媒体将此事策划为“因救小女孩而被狗咬”,报道发出后随即成为热点,引发社会公众的 关注和同情,一周内便收到全国各地汇来的捐款70多万 元,事件败露后,当地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将张某刑事拘留。
社会公众对骗子骗取钱财深恶痛绝,对打着慈善名号 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行为更是无法容忍,因为其 不仅骗取了钱财,更是亵渎了公众的爱心。对此,慈善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 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
”第一百零七条相应规定了法律责任:“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 处。”可见立法者对打击诈捐行为的态度和决心。诈骗行为可能涉及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 当根据诈骗行为的具体情形,分别处理:(1)诈捐行为尚 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 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 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诈捐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应当追 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 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 定。”。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