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确定有遗嘱没,如果有要遵照遗嘱,没有的话则按下面所说。应当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即配偶、
父母、子女的遗产。 其次,若父母健在,则将被继承财产一分为三,父母不在的话,将被继承遗产一分为二。
参见《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