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补偿,急!
也就是说,你们的工资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公开的通过银行支付(社保缴费基数),另一部分是不公开的,以现金形式支付(不纳入社保缴费基数)。那么,除你的社保少缴了,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外,公司应该是在偷逃税款,这可是违法的。
在可能会被老板炒的情况下,你首先需要情况你有哪些权益需要维护,其次才是如何收集证据、通过何种渠道维权的问题。
1、你从08年5月21日进入公司,但始终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全部
也就是说,你们的工资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公开的通过银行支付(社保缴费基数),另一部分是不公开的,以现金形式支付(不纳入社保缴费基数)。那么,除你的社保少缴了,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外,公司应该是在偷逃税款,这可是违法的。
在可能会被老板炒的情况下,你首先需要情况你有哪些权益需要维护,其次才是如何收集证据、通过何种渠道维权的问题。
1、你从08年5月21日进入公司,但始终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公司却没有按照你的实发工资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你有权要求公司为你补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3、“以银行出的工资表,只付到2月,3月-4月还没有发”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同样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综上,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自2008年6月21日至今的二倍的工资;支付拖欠的工资;补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4、如果公司裁掉你,你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
由于另一部分工资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你需要复印这一部分材料(由劳动者签收的工资单或表),以作为支持你的工资分为两部分的证据。
有了这些材料,对你解决劳动争议是大有裨益的。
祝你好运!。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