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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买卖

现在老家的县城旁边有个村里,把原来的山推掉,土地拿来卖! 不知像我这种(户口在省城的)是否可以买? 望知道的人告知下!! 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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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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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如下,供参考: 1、 “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土地可以在农户之间相互转让吗?转让也就是可以买卖了。土地是我们家以前就承包的,也不是集体土地。
  所有权应该是我们的,想怎么办都行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国家是禁止土地买卖的。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物权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我家在湖南农村,总共有一亩多田在公路边上。该地规划可以用作建筑用地。我家现在卖了部分田地给别人做两间地皮的屋。
  这户人家也是农村户口。收取了一万五的费用,村上有人嫉妒要分款,不分就要告状。我家违法了吗? 如果该土地属于你们承包的土地,流转的权利是属于你们的。   其次:你们流转该土地是否合法? 需要看该土地的性质。
  如果是耕地,你们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肯定属于违法,很有可能被集体收回该土地。 如果你们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上明确该土地属于宅基地,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可以流转的。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建议: 关于你们该土地的流转是否合法,目前通过你的资料还无法判断。 如果可行,带着相关的证件(土地使用权证书、流转合同)等咨询当地律师或者土地行政部门。
   以上意见是根据您的描述和提问做出的简单回答,是律师的个人观点,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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