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占用多少,就必须开垦多少与所占用的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 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项保护耕地法律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除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税费外,应由用地单位或个人负责开垦新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缴纳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造地费。 缴纳标准:占用一级基本农田的,按土地补偿费的2倍缴纳;...全部
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占用多少,就必须开垦多少与所占用的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
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项保护耕地法律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除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税费外,应由用地单位或个人负责开垦新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缴纳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造地费。
缴纳标准:占用一级基本农田的,按土地补偿费的2倍缴纳;占用二级基本农田的,按土地补偿费的1倍缴纳。占用蔬菜生产基地内的耕地,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不再缴纳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造地费。
国家或省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免缴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造地费办法,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