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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和法院判决书那个更权威

我哥和我嫂子有一栋房子,首先房产证是我嫂子的名字,后来嫂子失踪好几年,我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把房子判给了我哥和我侄子。我哥一直没有去房产局办理变更手续,几年后,嫂子又回来了,在我哥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嫂子将她原来的产权证抵押给了银行。取得了贷款,请问抵押是否有效

全部回答

2011-11-05

116 0
房产属于夫妻共有。你嫂子属于失踪人口法院可以按失踪时间宣判是有效的。但是现在人回来了,原来法院宣判的理由没有了自然就失效了,房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你嫂子抵押未经配偶同意是无效的,银行在抵押是就应让你哥到场或你嫂子提供单身证明,否则抵押是无效的,银行不能收房子但是抵押产生的债务关系没有变。

2011-11-03

96 0
··房产经过判决,应当立即去房管局过户,否则,房产权不发生转移,原来的房产证仍然有效。 既然如此,你嫂子并不违法。 但,你哥哥可以起诉,把房产证在变更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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