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别人想上户口到我这里,能行吗?我的
你所提的问题,须分层次回答:
1、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1年8月15日建设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的姓名;(第十七条)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到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之日起90天内申请转移登记。
所以,你办理房产权证手续时须凭身份证去房产登记处。集体户口也由当地派出所发放身份证。
2、在你领取发房产权证后,就可以向房屋座落地管辖的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些城市公布了具体的落户政策)并单独立户口本。 如果房屋座落地和单位地属同一个派出所管辖区内,更加...全部
你所提的问题,须分层次回答:
1、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1年8月15日建设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的姓名;(第十七条)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到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之日起90天内申请转移登记。
所以,你办理房产权证手续时须凭身份证去房产登记处。集体户口也由当地派出所发放身份证。
2、在你领取发房产权证后,就可以向房屋座落地管辖的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些城市公布了具体的落户政策)并单独立户口本。
如果房屋座落地和单位地属同一个派出所管辖区内,更加能够申请单独立户口本。
3、必须在你单独上户并发放了户口本后,才能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那位朋友迁移户口到你的居住地户籍上寄存的事(称为寄居人或者租居人)。
4、寄居人与房产权属没有直接的关联,不会发生房产权纠纷。除非你承认寄居人为房屋共有人,并在办理房产权证时把寄居人的姓名列入了房产证中的房屋共有人栏了。
供你参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