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的选民资格是怎么认定的?
我国宪法和选举法都规定,凡年满十八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法同时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如果你年满十八岁,没有参加过选举,那么就意味着你无意中被剥夺了选举权.
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全部
我国宪法和选举法都规定,凡年满十八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法同时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如果你年满十八岁,没有参加过选举,那么就意味着你无意中被剥夺了选举权.
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也就是说选举的事情与政府无关,政府不承担责任。而是当地人大常委会或者选举委员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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