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的废旧电池该怎么处理?
最近欧盟公布的一项指令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这项指令要求从2008年开始强制回收废旧电池,回收费用则由生产厂家来负担。欧盟还规定,从2009年开始,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必须标明具体使用寿命;2012年之前,欧盟境内1/4的废旧电池须被回收;2016年,这一比例应达到45%。 另外,含汞量超过0.0005%、含镉量超过0.002%的电池在欧盟境内将被禁止销售。
欧盟颁发的这一指令引起我们很多思考,同样面对废旧电池给环境带来的污染问题,我们该怎么办?目前我国对废旧电池的处理不容乐观。 一方面,我国公民对旧电池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自觉回收废旧电池。中国每年生产电池180多亿枚,占...全部
最近欧盟公布的一项指令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这项指令要求从2008年开始强制回收废旧电池,回收费用则由生产厂家来负担。欧盟还规定,从2009年开始,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必须标明具体使用寿命;2012年之前,欧盟境内1/4的废旧电池须被回收;2016年,这一比例应达到45%。
另外,含汞量超过0.0005%、含镉量超过0.002%的电池在欧盟境内将被禁止销售。
欧盟颁发的这一指令引起我们很多思考,同样面对废旧电池给环境带来的污染问题,我们该怎么办?目前我国对废旧电池的处理不容乐观。
一方面,我国公民对旧电池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自觉回收废旧电池。中国每年生产电池180多亿枚,占世界电池总产量的30%以上,回收率却不足2%!另一方面,国家现在对于回收的电池还没有专门的处理方案和技术,导致很多回收的废电池最终只是集中堆放,不能进行有效处理,直接集中堆放在环境中的废电池,电池发生腐蚀后,由于电化学腐蚀的微电池作用,还可加剧其它废电池包壳的腐蚀和污染物的泄露。
因此,集中堆放时污染物释放量相对较大,对环境的危害性更为严重。
近两年,废电池对环境的影响成为国内媒体热门话题之一。有的报道称电池对环境污染很严重,一节电池可以污染数十万立方米的水,有的甚至说废电池随生活垃圾处理可以引起诸如日本水俣病之类的危害,这些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有很多热爱环保的人士和团体开展或参加了回收废电池的活动。
然而,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人士却认为,废电池不用集中回收,以前有关废电池危害环境的报道缺乏科学依据,在某种程度上对群众造成了误导。那么,废电池到底有什么样的危害呢?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的博士生导师聂永丰教授,带领课题组专门对废电池的危害和处理做过研究。
聂教授介绍说,电池产品可分一次干电池(普通干电池)、二次干电池(可充电电池,主要用于移动电话、计算机)、铅酸蓄电池(主要用于汽车)三大类。用量最大、群众最关心,报道最多的是普通干电池。普通干电池主要含铁、锌、锰等,此外还含有微量的汞,汞是有毒的。
事实上,群众日常使用的普通干电池生产过程中不需添加镉、铅、砷等物质。废电池中的汞没有对环境构成威胁。汞的挥发温度低,是一种毒性较大的重金属。电池中虽然含有汞,但由于是添加剂,其含量很少。即便是高汞电池,含汞量一般也在电池重量的千分之一以内。
我国电池行业全年的用汞量,大体上与一个汞法聚氯乙烯,或汞法炼金,或高汞铅锌矿采选的企业年排放废水中的含汞量相当。由于电池消费区域大,含汞废电池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以后,对环境的影响比前述一个化工企业排放含汞废水所造成的影响要小得多,况且电池使用了不锈钢或碳钢做外包皮,有效地防止了汞的外漏。
因而废电池分散丢弃在生活垃圾中,其危害微乎其微,在客观上不可能造成水俣病之类的危害。日本的水俣病是化工企业几十年向一条河流排放大量含汞废水,下游水系中汞逐渐累积造成的。
当然,含汞废电池毕竟对环境有负面影响,因此,在1997年底,国家经贸委、中国轻工总会等9部门联合发出《关于限制电池汞含量的规定》,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要求国内电池制造企业逐步降低电池汞含量,2002年国内销售的电池要达到低汞水平(汞含量小于电池重量的0。
025%),2006年达到无汞水平(汞含量低于电池重量的0。001%)。规定发布后,尽管我国一些大型电池生产企业已经开始生产无汞电池,但是大量中小企业生产的仍然是含汞电池,因其价格便宜,应用面广,销售量相当大。
铅酸蓄电池主要应用在汽车、电动自行车、通讯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等方面,而镍镉电池则普遍用于手机、电动工具、电动玩具等方面,是一种可充电电池。据了解,根据电池的使用寿命和电子设备的更新速度估算,深圳每年废弃充电池的产生数量相当惊人,达到50~100吨/ 年。
废电池污染的重头在充电电池,它们含有的铅能破坏血液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和神经系统;镉是一种毒性很大的重金属,主要病症是肺气肿、骨质软化、贫血,很可能使人体瘫痪。震惊世界的日本“痛痛痛”就是因镉污染而致。
含镉的矿山废水污染了河水及河两岸的土壤、粮食、牧草、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而慢慢积累,在肾脏和骨骼中,会取代骨中钙,使骨骼严重软化,骨头寸断;镉会引起胃脏功能失调,干扰人体和生物体内锌的酶系统,使锌镉比降低,而导致高血压症上升。
镉对人体组织和器官的毒害是多方面的,且治疗极为困难。
因此,废干电池收集、运输、无害化储存和处理的科学性系统化工程的建设,对于环境保护就显得完全有必要,并具有很大社会意义。
首先,加强对废电池危害的宣传。
现在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废电池的危害有多大,有关部门曾做了一个小型调查。一共调查了69个人,其中有23人不知道废电池有危害,25人把废电池随手扔掉。可以想象这种现象在全校、全国还有多少人呐!所以,努力扩大有关“废电池的危害”的宣传,使人们能够正确认识废电池的危害,把回收废旧电池的活动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其次,做好废旧电池的回收。
一、不再集中回收一次性碱性电池,从2005年4月1日开始,我国实施的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市场允许销售的一次性碱性电池基本上是无汞和低汞电池,在目前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国家已不鼓励集中收集废旧一次性碱性电池。
人们常用的五号、七号电池已经达到了低汞或无汞化的生产标准,分散处置不会对环境构成污染,但集中起来处理更麻烦,因为我国尚无专门设施集中处理这些电池,同时处理技术也不成熟。
二、废电池的回收重点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弃的扣式一次电池。
这类电池含有镉、铅、砷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危险极大,必须送到处置场集中处理,同时加强此类电池危害的宣传力度,使公民养成不乱扔废旧电池的习惯。
就让我们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吧!积极参与废旧电池的分类回收利用,让环保成为生活习惯,让环保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这样我们的地球家园才会越来越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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