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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的车位100个,每个12万。考虑小区有400多户人家却只有100个车位,所以我急忙全额付款买了一个车位。可是半年后发现只有十几户人家买车位,其他人都嫌太贵。现在开发商准备降价处理车位。请教律师,先买的人能否要求退差价。我不想要这个车位,能否要求全额退款呢,现在产权还没有办。不知道能否退掉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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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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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你描述关键是要确定开发商是否办理车位权属,对小区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有异议,可以通过向区县的规划局、土地局、建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查询,以此来获悉小区车位的权属。
       如果开发商销售了其不拥有产权的车位,就侵害了业主个人利益或全体业主的共有利益。这时,业主可以通过向相关的行政部门投诉直至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开发商销售有产权车位,可以考虑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及办理产权登记时间的约定等及是否有解除合同条款等事项综合考虑来解决。

2010-10-13

179 0

  开发商的车位100个,每个12万。考虑小区有400多户人家却只有100个车位,所以我急忙全额付款买了一个车位。可是半年后发现只有十几户人家买车位,其他人都嫌太贵。现在开发商准备降价处理车位。请教律师,先买的人能否要求退差价。
  
  我不想要这个车位,能否要求全额退款呢,现在产权还没有办。不知道能否退掉车位? ··如果车位的确属于开发商,就应当同价。如果降价,先买的可以根据民法的“显失公平”原则,要求同价。 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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