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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饭店订了宴席结婚 后因出车祸无法进行了 我提前一个月告诉酒店老板,他不给退订金 对吗?

我再饭店订了宴席结婚 后因出车祸无法进行了 我提前一个月告诉酒店老板,他不给退订金 对吗?我再饭店订了宴席结婚 后因出车祸无法进行了 我提前一个月告诉酒店老板,他不给退订金 对吗?请懂的法律我再饭店订了宴席结婚 后因出车祸无法进行了 我提前一个月告诉酒店老板,他不给退订金 对吗?请懂的法律的人士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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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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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观点是,无论是写的定金还是订金,你在饭店订立的宴席结婚,只要确因出车祸无法进行了,你也确实提前一个月告诉了酒店老板,饭店不给退款是错误的。所以,你可以与之据理力争,交涉未果,可以依法诉讼解决。
   因为,你因车祸而无法履行合同--在饭店举办婚礼,这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另外,你也提前通知了饭店,履行了你的义务。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

2010-10-11

37 0
你与饭店的合同中是否订立了解除合同的条款,如果有,就按合同规定执行,如果没有就看是谁违约了,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饭店肯定没有违约,而不能在饭店就餐属于你的违约,并且你出车祸的原因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免责条件。

201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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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你和他合同写的是订金还是定金 首先,“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
  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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