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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生(毁林)侵占林地行为

有一户人在自己名下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中有一快有大树木的地方种植橡胶树面积为1.98亩。林业局就作出了关于发生(毁林)侵占林地行为的决定。并责令移苗。 我想请问在农村集体土地种植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与《地方林地管理条例》(海南省)。 请大家帮帮忙! 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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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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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在我国,无论是在国有土地上,还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林木,且无论林木的所有权是谁的,砍伐都是要经过批准的。只要一种例外: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楼主请看《森林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十一条 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二)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第三十二条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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